國務院:針對利用微信微博制售侵權假冒商品現象研究措施

2015-11-08 17:01:00 來源:TechWeb 作者:佚名 人氣: 次閱讀 128 條評論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將針對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平臺制售侵權假冒...

【TechWeb報道】11月8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初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監管技術手段更加先進,協作配合機制更加完善,網絡交易秩序逐步規范,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針對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平臺制售侵權假冒商品等現象,研究相關監管和防范措施。

國務院:針對利用微信微博制售侵權假冒商品現象研究措施

國務院:針對利用微信微博制售侵權假冒商品現象研究措施

意見稱,要加大對銷售仿冒知名商標、涉外商標商品的查處力度,維護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強化對網絡(手機)文學、音樂、影視、游戲、動漫、軟件及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等重點領域的監測監管,及時發現和查處網絡非法轉載等各類侵權盜版行為。

意見還表示,要落實電子商務企業、網絡服務商以及下游相關企業責任。

指導和督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須加強對網絡經營者的資格審查,建立健全網絡交易、廣告推廣等業務和網絡經營者信用評級的內部監控制度。

督促網絡服務商應落實“通知—刪除”義務,對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假冒行為的網絡信息,及時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要指導和督促配送、倉儲、郵政、快遞等企業推行寄遞實名制,完善收寄驗視、安檢制度,拒絕接收、儲運、配送、寄遞侵權假冒商品,為執法部門核查違法犯罪線索提供支持。

此外,意見還稱,提供商品競價排名搜索服務的網站,應當提醒消費者搜索結果來自競價排名,避免誤導消費者。

針對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平臺制售侵權假冒商品等現象,研究相關監管和防范措施。(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中央綜治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網信辦、高法院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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