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新聞敲詐案”一審宣判,沈顥獲刑4年
持續一年多的21世紀報系新聞敲詐案一審宣判。據新華網報道,今天上午9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強迫交易案,被...

持續一年多的21世紀報系新聞敲詐案一審宣判。
據新華網報道,今天上午9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強迫交易案,被告人沈顥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職務侵占案,被告人樂冰職務侵占案作出一審判決。
浦東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單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九百四十八萬五千元;以被告人沈顥犯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節,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以被告人樂冰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該系列案件中的其他案件今天也將陸續作出一審判決。
21世紀網事件始于2014年9月3日,當天,21世紀網包括主編、副主編在內的相關人員,因涉嫌新聞敲詐被上海市公安局抓獲。依據警方通報,自2013年11月以來,21世紀網主編劉某、副主編周某以及部分采編經營人員,勾結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財經類公關公司,以21世紀網為主要平臺,采取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象進行非法活動。
事件在9月25日進一步發酵,新華社當日下午發布消息,21世紀傳媒公司總裁、《21世紀經濟報道》創辦人兼發行人沈顥、總經理陳東陽被警方帶走。同一天,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免去沈顥、陳東陽的職務,并任命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副總編輯王義軍、南方日報編委郭亦樂任21世紀報系黨委書記、副書記。南方報業傳媒集團開始對21世紀報系進行內部整頓。
沈顥被帶走后,他的妻子江華出現在廣州南方報業傳媒集團門后站立逾1小時,呼吁已失去人身自由的沈顥得到警方公正對待。沈顥是21世紀報系的靈魂人物,1971年3月出生,1992年從北大中文系畢業,進入南方報業。《21世紀經濟報道》于2001年1月1日由沈顥等人創辦。沈被警方帶走一事在傳媒圈引起極大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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